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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上海六部门联合印发房地产政策优化通知,涉及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信贷及房产税政策。新政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空间和资金支持,减轻购房负担。

  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政策,为购房者带来福音。《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对符合上海市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涵盖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此政策调整,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

  按照上述规定,沪籍居民家庭和沪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非沪籍居民家庭和非沪籍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同样不限套数;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这些政策调整,旨在满足不同购房者的需求。

  《通知》还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提高至216万元;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提高。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这些举措,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

  为减轻居民购房利息负担,《通知》明确,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进一步减轻购房者负担。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