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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推出新政策,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

  南方财经4月14日电,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推出新政策,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其中,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迎来上调,单身职工每月提取额度由1200元增至1500元,每年度最高提取额不超过1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月提取额度则由2400元上调至3000元,年度最高提取额不超过36000元。在贷款政策方面,安徽省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政策还明确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贷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此举将有效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