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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包括严格住房出租管理、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强化租赁交易资金监管、推进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规范非住宅类房屋租赁等措施,旨在保障租赁双方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日消息,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了以下主要措施:

  一、严格住房出租管理

  出租住房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特殊情况除外,以此提升居住品质与安全。

  二、加强市场准入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转租住房达10套(间)及以上的个人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明确经营范围,增强市场透明度。

  三、强化租赁交易资金监管

  转租业务企业应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单次收取租金不超过3个月,押金不超过1个月租金,通过监管账户管理,保障承租人资金安全。

  具体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规定将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

  四、推进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行业自律。

  五、规范非住宅类房屋租赁

  商业、办公、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租赁管理遵循国家、省、市规定,合同备案及日常监管由各区县政府负责。

  本通知即日起执行,旨在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