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发债要求及资金使用主体,完善专项债申报审核流程,旨在通过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广东成为全国首例成功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土地的省份,释放积极信号。

3月11日,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明确发债要求及资金使用主体、完善专项债申报审核流程、做好资金和收益的综合平衡、严格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旨在更好支持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政策脉络显示,自2024年10月起,财政部即明确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随后,自然资源部发文明确了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相关细则。同年12月,国办发布文件,指出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城市政府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

通知明确了发债要求及资金使用主体,资金将优先用于存量土地。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需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对应标识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计划,确有需求的新增项目也应纳入。

存量闲置土地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等,2024年11月7日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此范围。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仅可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使用。

政策要求优先选择成熟度高、操作性强、预期效益显著的项目。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组织谋划项目,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并审核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

对于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项目需按常态化储备,并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审核把关。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择优安排发行,并实施全流程监管。试点地区则可直接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发行,项目清单同步备案。

截至3月10日,全国各地公示的拟使用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总量已超300宗,拟收储价格约500亿元,涉及多个省份。其中,广东已发行超300亿元专项债用于此目的。

政策强调以单个土地储备项目为单位,确保资金平衡。专项债券资金应严格对应到项目,可在同一项目内不同地块间调剂使用,但须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

此外,政策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和抽查,防止债券资金空转、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

市场进展:广东成为全国首例成功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土地的省份。2月24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通知,计划发行合计307.1859亿元专项债券,全部用于此目的,涉及19个城市的86个项目。

本次发行的专项债中,广州以约60.46亿元排在首位。此次拟使用专项债收储的6宗土地分别位于广东广播电视台东圃地段等地。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是2025年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之一。广东省此次率先发行,为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