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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拟将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并允许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此举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微信公众号“天津发布”2月25日晚间公布的信息,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天津市计划将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这一调整无疑将降低购房者的首付压力,进一步刺激楼市交易。此外,对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其在偿还贷款期间将享有申请变更还款方式的权利,这一规定增加了还款的灵活性。

此次政策的调整,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将对天津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有望带动更多购房者入市,促进楼市回暖。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