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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末获批引入外资股东的国民养老保险拟再度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项目,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4.71亿股,对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遴选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去年末获批引入外资股东的国民养老保险,拟再度增资,此次增资动作备受保险行业关注。10月13日,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民养老保险)增资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该公司拟募集资金金额将择优确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4.71亿股,信息披露时间为10月13日至12月5日。

根据公告,本次增资所募集的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目前,国民养老保险的总股本约为113.78亿股。按照此次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4.71亿股测算,增资完成后,新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或不超过3.975%。

对于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公告要求,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除了要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以及商业信誉和市场信用。具体而言,意向投资方自身或其控股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在资金来源上,须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增资且出资来源合法,并非使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在增资条件上,公告也明确,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形式出资,参与本项目的单一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同时,不接受意向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业绩承诺、收益保证等要求,不接受联合投资体投资等。在具体投资方遴选方面,公告则指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超过5个(含)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总股份数合计不超过4.71亿股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如征集到6个(含)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总股份数合计超过4.71亿股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

国民养老保险将从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综合实力、财务状况、与公司的契合程度等进行遴选。其中,若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国民养老保险未来发展提供支持,与国民养老保险具有业务战略协同效应且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发展方向的,将优先遴选。若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所在地能够提供相关资源支持的,也将优先遴选。2022年3月,国民养老保险在北京获批开业,注册资本111.5亿元,是首批“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双试点的专业养老保险机构。该公司的股东成分较为多元化,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央企金融服务平台、地方国资运行平台旗下公司,以及外资资管机构等。今年上半年,国民养老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5.39亿元,净利润为2.04亿元。截至6月末,该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590.78%、603.72%,最近两期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AAA类。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