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长沙市民王先生为妻子购买的分红型保险在理赔时遭遇难题,因保费垫交问题导致保险失效。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焦点。

近日,长沙市民王先生为妻子购买的十年期分红型保险“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在关键时刻遭遇了理赔难题,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报道,王先生在2014年为妻子投保时附加了重大疾病和住院费用补偿的医疗险。

然而,今年8月,王先生的妻子因病住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却被告知保险已经失效,无法获得理赔。经调查,问题出在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上。去年保费缴纳期间,由于王先生卡内余额不足,保险公司按约定用保单现金价值垫交了保费。但今年,由于王先生未及时补足前期垫交的保费,且卡内余额再次不足,导致缴费失败,保险因此失效。

保单现价垫交是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的一种便利服务,旨在避免因保费缴纳不及时而导致保险合同失效。然而,这一服务也要求投保人按时补足垫交的保费,否则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经过双方协商,目前这一事件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但此事也引发了人们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指出,保险公司应定期提醒消费者相关缴费信息,并在发现投保人金额不足或改变支付方式时,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告知方式通知投保人。同时,投保人也应全面认识自己的义务,按时缴纳分期保费。

《2024年度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强调,宣传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公司应重视消费者权益,塑造正面的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感,预防纠纷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图片已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