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代理人制度挑战与机遇并存
AI导读:
保险行业开始尝试员工制代理人模式,旨在提高销售服务质量和效率。然而,该模式面临高人力成本、薪酬设计难度等挑战。虽然政策层面提供了支持,但员工制代理人不会成为个险渠道主流。
“这是好事啊,说明保险行业已经开始变革了,对代理人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各大保险公司也在积极争夺优秀代理人。”某保险代理人田田(化名)对保通社表示。
田田提到的“好事”指的是近期横琴人寿推出的员工制“销售顾问”招聘计划。该计划显示,横琴人寿将在广州和珠海地区招聘50名员工制人生规划师,招募标准包括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近两年达标MDRT或IDA标准者优先。
横琴人寿的这一举措背后,是《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的发布。该《通知》明确,在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员工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转为员工制或代理制保险销售顾问,为员工制代理人模式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员工制代理人”制度面临两难困境
“员工制代理人”是相对于传统“个体代理人”的一种新模式,销售人员由保险公司直接雇佣,签订劳动合同,享有五险一金和底薪+绩效的薪酬体系。
在《通知》发布前,恒安标准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建信人寿等已尝试员工制代理人模式。
以恒安标准人寿为例,其推行的“职员制”模式要求代理人通过考核后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雇佣合同,成为正式员工,薪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销售类奖金、管理类奖金、误餐补助和五险一金。
然而,这些尝试并未能顺利推行。员工制代理人模式面临高人力成本、薪酬设计难度等挑战。
曾担任恒安标准人寿高管的人士表示,虽然理论上该模式有助于保险公司全面培养员工代理人,打造高产能团队,但实际上人力成本高昂,薪酬设计和“基本法”设计难度极大。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指出,员工制代理人处于两难困境:销售业绩差的愿意转为员工制,但保险公司成本增高;销售业绩好的则不愿转为员工制。
田田对此持谨慎态度,认为优秀代理人收入高、客户稳定,不会轻易变动。
员工制代理人能否成为个险营销主流?
政策层面,《通知》的发布为员工制模式提供了支持,为保险机构个险营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表示,《通知》旨在推动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提高销售服务质量,同时规范销售行为,减少误导。
员工制代理人模式在日本和中国台湾已有实践经验,这些市场的共同特点是稳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及注重长期职业培训和规划。
杨帆认为,这些地区的培训体系、绩效评估体系及客户服务标准值得借鉴。但要推动员工制代理人进一步发展,还需政策、从业机构等多方努力。
陈辉建议,保险监管部门应协调税务部门解决税收不一致问题,保险公司应优化“基本法”,平衡专业成本和外部链接成本,建立立体激励体系。
然而,对于员工制代理人的未来发展前景,陈辉预计其比例约为10%,即25万人左右,不会成为个险渠道主流。
杨帆也表示,员工制代理人模式符合保险市场发展趋势和消费者需求,但能否成为主流还需取决于市场接受度、企业实施效果及监管政策等因素。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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