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新型销售误导行为频发,多措并举加强规范
AI导读:
我国保险消费者达数亿人,保护其权益关乎广大消费者利益及保险业发展。随着保险业加速转型,新型销售误导行为频发,包括混淆保险产品特性、诱导保单升级等。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进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我国保险消费者已达数亿人,更好地保护其权益,不仅关乎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保险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加速转型,近几年,保险业的产品形态、预定利率、保险代理人规模及渠道结构均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也带来了新的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引起了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及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得知,新发展阶段,六大误导行为较为普遍:一是混淆保险与国债等理财产品的特性;二是诱导“保单升级”;三是承诺“分红险+万能账户”组合有保证收益;四是“0元保”捆绑销售;五是模糊“投保如实告知”;六是将车辆统筹当作车险销售。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销售误导不断“迭代升级”
销售误导一直是保险业的一大顽疾。近年来,在人身保险公司涉及的投诉总量中,销售纠纷投诉占比常年保持在50%左右。随着保险业的转型发展,销售误导又出现了新的“变种”。
新型误导行为包括:保险代理人将保险产品与国债、银行理财等产品作类比,误导消费者;诱导客户退掉预定利率3.5%的产品,购买2.5%的产品,实现“保单升级”,但收益实则降低;承诺“分红险+万能账户”组合有保证收益,但分红险的分红并不确定;以“0元保”等方式隐蔽性搭售保险产品;模糊“投保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将车辆统筹当作车险销售,损害消费者权益。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正规车险保单由合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而“车辆统筹”多由一些交通运输公司、汽车服务公司等推出,这些机构没有合法的保险运营资质,无权经营保险业务。
整体来看,新型销售误导看似新,实则是之前误导行为的“变种”,方式更加多样化、隐蔽化。
普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表示,随着保险行业步入转型阶段,销售人员可能通过打擦边球或踩红线的方式来误导消费者。同时,消费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信息获取能力也在提升,因此销售误导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的趋势。
多措并举防范新型误导
针对保险销售误导,近年来,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规范。2024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降低销售误导,可从四方面着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全流程合规管控,建立严格的销售、产品、核保等审核机制;强化信息披露,详细披露保险产品的重要信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流程。
此外,还需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消费者教育,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监管机构应进一步优化法律法规,推动保险文化建设,并对网络销售误导进行专项治理,规范网络销售行为。
保险业新“国十条”也明确提到,深化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产品适当性监管,强化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加强源头治理,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引导保险机构切实维护行业信誉。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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