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十周年:金融安全网的关键支柱
AI导读:
《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十周年,存款保险制度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金融机构稳健运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专家建议尽快提升《存款保险条例》法律位阶,推动存款保险法出台,加强风险处置能力。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防范化解风险、助力金融机构稳健运营起到了重要作用。十年间,该制度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完善,显著增强了金融安全网的稳健性。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构建新时代更加强健有效的金融安全网——《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十周年”专家座谈会。会上,多位业内专家指出,《存款保险条例》的施行对稳定市场发挥了关键作用,建议尽快提升其法律位阶,推动存款保险法的出台,以更有效地发挥存款保险在风险处置中的专业化、常态化作用。
金融安全网的关键支柱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在中国金融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显著增强了金融安全网的稳健性。《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后,存款保险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保障存款人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表示,存款保险的风险监测、防范挤兑、差别费率、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功能逐步发挥,其在金融安全网中的支柱地位日益凸显。
一方面,《存款保险条例》有效填补了制度空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孟辉指出:“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我国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年来,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核心功能日益凸显。”
与会专家表示,《存款保险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促进了风险约束和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形成,为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存款保险条例》有效保护了存款人权益,稳定了市场信心。截至2024年末,我国共有3761家投保机构,已累计归集保费3732亿元,存款保险50万元的偿付限额能够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风险处置经验日益丰富
包商银行案例展示了存款保险制度在风险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中国首例通过“接管+收购承接+破产清算”实现完全市场退出的商业银行,包商银行的成功处置是中国金融改革中的一次重要制度性突破。在此过程中,存款保险基金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9年5月24日,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包商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接管。在接管组的全面接管和建设银行的托管下,包商银行顺利完成了破产清算、收购和重建工作,未发生挤兑、系统宕机、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社会事件。
提升法律位阶的需求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玉玲表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因改革而生,也因改革而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内外形势变化,银行业风险防范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多位业内专家建议,在日益强调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的背景下,存款保险制度应发挥更大作用,建议提升《存款保险条例》的法律位阶,以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和实际需求。
与会专家还建议优化相关法律制度衔接,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发挥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化险资源的优势。同时,建议拓展存款保险基金融资渠道,充实存款保险基金,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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