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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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旨在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并夯实行业发展基础。通知强调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并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据悉,《通知》共十三条,从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和监督、以及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自1992年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引入我国以来,个人代理渠道已成为人身保险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众保险意识的提升,个人营销体制的问题逐渐显现,如激励约束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职业归属感不强等,这些问题已无法适应人身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求。
在改革方面,《通知》强调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全流程管理,健全招募选任、岗位培训、行为管控等制度体系。同时,引导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构建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晋升体系,鼓励创新管理体制,发掘新动能。
此外,《通知》还优化了佣金激励分配机制,对于缴费期较长的保单,延长佣金发放时间,以增强长期服务能力。在管理和监督方面,《通知》要求深化执行“报行合一”,建立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不可逾越的台阶,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尤为重要。《通知》旨在通过制度规范,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支持保险销售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建立荣誉评价体系,提升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这将有助于稳定保险代理人队伍,推动其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目前,寿险业主要以MDRT体系为荣誉认可标准,但存在评判失衡的问题。部分代理人通过违规操作冲刺业绩,导致客户实际保障不足。因此,《通知》的印发将有助于推动保险公司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培养高素质保险销售人才队伍,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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