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深化人身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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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旨在解决传统营销体制激励约束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强化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培养高素质保险销售人才队伍。
蓝鲸新闻4月18日讯(记者石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旨在改革完善人身保险行业营销体制,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自1992年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引入中国以来,该渠道迅速发展成为人身保险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保险意识的提升,传统营销体制的问题逐渐显现,如激励约束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管理不到位等,阻碍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此,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这一《通知》。
《通知》聚焦于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包括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全流程管理;引导职业化发展,构建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晋升体系;鼓励创新管理体制,支持员工转为保险销售顾问;并建立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佣金激励递延发放机制。
同时,《通知》强化了管理和监督力度,要求保险公司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报行合一”,建立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并加强法人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等也需参照执行,确保监管要求一致。
此外,《通知》还提出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产品分类和人员分级标准,健全诚信信息管理和运用机制,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这一《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培养高素质保险销售人才队伍,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促进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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