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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旨在增强保险销售人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福利保障水平,并要求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依法严格监管,防范销售误导和套利风险。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旨在增强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保险公司需加强与地方政府、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保险销售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办理居住证等,切实提升其福利保障水平。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职业荣誉评价体系。

  此外,《通知》还强调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制定人身保险产品分类和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并指导保险公司有序开展分级评价。同时,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管理机制,确保保险销售人员在市场间合理有序流动。

  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及各金融监管局依法加强监管,确保个人营销体制的科学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各金融监管局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销售行为监管,防范销售误导和套利风险。对于违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明确区分保险销售人员个人责任与公司管理责任,实施尽职免责和失职双罚制度。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