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旨在强化保险集团监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该指引明确了集中度风险管理原则、流程、多维度指标及限额管理体系,对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为了强化保险集团的监管框架并提升其风险管理效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颁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此举旨在系统性地应对保险集团因业务广泛、成员众多而可能产生的对特定主体、投资品种或业务区域的过度风险暴露问题。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当前针对保险集团的集中度风险监管要求散见于各类监管文件之中,缺乏统一且规范的监管规则。《指引》的制定正是基于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旨在为保险集团提供一套明确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指南,确保其在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中保持稳健运营。
该《指引》遵循三大核心指导原则:首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当前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管制度,丰富监管工具,引导保险集团树立审慎经营意识,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防线。其次,注重循序渐进,初期以原则性要求为主,随着行业发展和监管实践的深入,将逐步细化和完善监管措施。最后,积极借鉴国际监管规则,如联合论坛的《金融集团监管原则》,从风险识别、计量到披露等关键环节,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框架。
《指引》全文共五章二十八条,涵盖了集中度风险管理的总则、管理体系、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统与报告披露以及附则等多个方面。其中,明确提出了集中度风险管理的四大核心要素:一是确立审慎性、匹配性、统一性和动态性的管理原则,强调在并表管理基础上,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二是规范集中度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等环节;三是构建多维度指标及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回溯更新、预警和超限额管理机制;四是强化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要求保险集团在官方网站定期公布集中度风险管理信息,确保透明度。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指引》的出台不仅为保险集团提供了系统化的风险管理指导,还标志着我国在保险集团监管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提升整个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监管有效性具有深远意义。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指引》的落地实施,助力保险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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