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发证券发布保险II行业报告,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以降低利差损风险。报告详细解读了调整机制的细则,并分析了其对保险业的影响。

财中社1月12日电近日,广发证券发布了一份关于保险II行业的深度报告,该报告引用了证券时报网的消息,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1月10日向整个行业下发了《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核心在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以降低利差损风险,这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经过长时间的等待,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的细则终于出台。这一机制旨在应对长端利率快速下行背景下可能产生的利差损风险。此前,虽然《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和新“保险国十条”都曾提及要建立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但具体的实施细节一直未予公布。此次《通知》不仅填补了这一空白,还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首先,规范了调整的数值范围,即结合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以及行业的负债管理现状,每季度都会发布预定利率的研究值,且预定利率的最高值将被设定为0.25%的整倍数。

  其次,明确了调整的时间窗口。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当在售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两个季度高于预定利率研究值25个基点及以上时,需及时下调新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两个月内平稳完成新老产品的切换;二是当在售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两个季度低于预定利率研究值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但调整后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

  此外,该机制还要求在调整普通型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的同时,需按照一定的差值合理调整分红险和万能险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同时,若市场利率、公司经营等情况在短期内出现重大变化,需及时研究并调整预定利率最高值。整体来看,动态调整机制已经相对完善,不会在长端利率急剧下行时立即调整预定利率,从而避免了连续的炒停售现象。然而,在长端利率长期保持低位时,该机制将及时压降负债成本,有效降低利差损风险。

  报告进一步指出,短期内预定利率预计不会进行调整。根据证券时报网的报道,业内专家测算得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这一数值并未低于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2.5%)25个基点及以上,且预定利率的调整需要满足连续两个季度的时间要求。因此,预计短期内预定利率将保持稳定。

  同时,报告还强调,当前保险产品相较于竞品(如银行理财、定期存款等)仍具备刚兑、收益率和附加服务的优势。这些优势使得保险产品的竞争力得以保持,行业负债端的景气度也有望延续。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