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件再提鼓励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
AI导读:
国家级文件鼓励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积极股东”,中办、国办发布意见支持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机构。险资、公募、私募等机构投资者话语权提升,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性增强。去年以来险资举牌高达32次,公募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超5%的个股达356只。
财联社5月29日讯(记者闫军)鼓励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积极股东”再次被写入国家级文件,这一政策旨在强化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诚信义务,并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
近年来,险资、公募、私募等机构投资者的管理规模不断扩容,其在上市公司中的话语权也在持续提升。这种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对公司的定价权上,更体现在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参与中。以私募为例,A股首例私募基金并购上市公司案例已有新进展,私募收购上市公司旨在从早期的财务套利转向深度产业整合,成为积极股东的典型案例。
公募基金更是A股上市公司投资的主力军。华创证券研报指出,仅以被动投资为例,A股上市公司前10大股东中,至少包含1只ETF的公司已达1294家。随着公募基金改革的深入,公募基金作为“积极股东”的角色定位将更加明确,助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去年以来,险资举牌高达32次,显示出险资作为机构投资者的活跃程度。华创证券统计显示,2024年以来,险资合计举牌20次,主要涉及交运、公用事业、医药生物、环保等行业。截至2024三季度末,险资重仓流通股市值达到5586亿,占股票投资的23.9%。预计2025年险资带来的股市增量资金或达2000亿元左右。
此外,356只ETF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超5%,显示出公募基金在A股上市公司中的深度参与。随着ETF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预计2025年ETF市场规模有望继续突破,成为市场增量资金的重要来源。
在全球视角下,机构投资者正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公司提高股息支付率、提升长期盈利能力、优化治理模式等。预计在新政策的引导下,公募基金将加速发展,作为积极股东在优化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私募基金收购A股上市公司的案例也已落地,标志着一级市场基金开始通过并购整合探索新路径。这一案例让市场更为期待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上的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从海外经验来看,大型机构投资者正从“搭便车”转向“股东积极主义”,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未来,保险、公募、私募等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将不仅追求财务回报,更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升公司价值。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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