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AI导读:
证监会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改革措施,旨在强化投资者利益绑定,提升公募基金服务投资者能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改革涉及内部机制改革和行政监管优化,将分阶段推进。
证监会5月7日消息,证监会于近日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业内人士指出,《行动方案》提出了众多改革措施,旨在细化落地,需配套20余部法规。证监会已制定时间表,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回报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通过30余次专题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制定了《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提升公募基金服务投资者的能力,推动权益类公募基金发展。
具体而言,《行动方案》从优化运营模式、完善考核评价、发展权益类基金、守牢风险底线、强化监管执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六方面,提出了25条改革措施,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募基金发展新模式,引导行业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变。
这些改革措施不仅涉及行业机构内部的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市场推广、绩效考核等改革调整,如推行浮动管理费模式、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建立核心考核体系;也涉及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优化完善,如强化监管评价引导、完善薪酬管理、降低投资成本、加大执法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行动方案》通过完善长效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引导行业机构回归初心,提升投资者获得感。随着改革推进,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将增强。
将出台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
《行动方案》提出制定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旨在明确“锚”和“尺”的作用,防止基金大幅偏离产品定位,衡量基金市场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的参考标准,有助于投资者客观认识产品,提升投资体验。针对当前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波动大、风格漂移等问题,加强业绩比较基准的重视至关重要。
为此,《行动方案》强调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将尽快出台监管指引,建立基准库,明确设定、修改、披露、评估及纠偏机制,指导存量产品有序调整。
同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运用,在考核评价机制中关注产品偏离基准情况,实现“奖优罚劣”,提升投资者体验。
推行浮动管理费率机制
《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浮动管理费率。
这是公募基金改革的一次积极探索,证监会将稳慎推进,采取新老划断,区分头部和中小机构,分阶段推进。
要求头部机构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60%采取浮动费率安排,鼓励外资和中小机构参与。试行一年后,将评估产品运作和市场情况。
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
《行动方案》要求系统完善基金公司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利益绑定,督促行业机构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
证监会将指导基金业协会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将监管要求嵌入内部考核制度,稳步推进。
分阶段推进改革
谈及《行动方案》后续落实,业内人士表示,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整体改革。证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分阶段推进,给予行业机构调适时间,适时评估优化。
同时,制定配套法规,充分听取意见,确保改革符合行业实际。强化政策协同,确保行动方案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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