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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强化基金公司、高管与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并对基金经理的绩效考核进行动态调整。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加强行业薪酬管理,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该方案要求完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薪酬管理制度,特别强调基金公司需建立与基金投资收益紧密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方案还强化了基金公司、高管及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确保利益一致。

  此外,为加强风险管理,方案严格落实基金公司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追索扣回其薪酬。同时,方案提出对基金经理的绩效考核进行动态调整:对于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持续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明显下降;而对于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将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以此激励优秀人才。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