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修订基金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加强行业管理
AI导读:
4月11日,中基协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从党建引领、内控管理、业务环节廉洁要求和自律管理四方面调整,旨在加强基金行业的廉洁从业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4月1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了修订后的《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此次修订旨在加强基金行业的廉洁从业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中基协表示,本次修订结合了基金行业业务发展特点和相关自律管理实践,从党建引领、内控管理、业务环节廉洁要求和自律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细则》共5章28条,主要包括四大修订内容: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控管理;细化业务环节廉洁要求;强化自律管理。
在业务环节廉洁要求方面,《细则》列出了详细的禁止行为“清单”,包括禁止信息泄露、让渡股票池管理权限、配合或接受指令从事交易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中基协适时调整《细则》内容,以应对基金业务中的廉洁风险。
据悉,2020年3月中基协首次发布《细则》,为基金经营机构提供规则依据。随着基金行业的迅速发展,投资者对行业的期待日益提高,但廉洁从业管理仍存在不足。因此,本次修订旨在加强督促落实,针对新问题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修订内容涵盖: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监督机制;二是明确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行贿行为和不规范财务行为;三是细化业务环节廉洁要求,如将基金投顾业务纳入管理,强化投资研究交易环节管理;四是加强自律管理,从严从重惩治行贿行为。
此外,《细则》还细化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廉洁从业要求,如禁止在基金募集、销售等业务中向不满足要求的客户销售产品,禁止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禁止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等。
对于基金托管业务,要求托管人不得为基金管理人违规行为提供便利或纵容其违法违规行为。在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业务中,也不得违规给予部分客户特殊优待或进行偏离公允价值的估值核算。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还将基金投顾业务纳入廉洁从业管理,并将基金清算纳入运营环节的廉洁从业管理。同时,从严从重惩治行贿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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