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5月15日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多地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揭露非法贷款中介套路。不法中介以低利率、长期限为诱饵,骗取高额费用,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金融黑灰产,保护投资者权益。

编者按:

2025年5月15日是第七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在金融和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工作愈发显得重要。21世纪经济报道积极参与,致力于构建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月8日,厦门金融监管局再次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民众警惕非法存贷款中介等金融违法行为。近期,包括北京、福建、内蒙古、湖北、广东、重庆、天津、厦门、西藏、河南、广西在内的十余个地区金融监督管理局纷纷采取行动,发布风险提示及典型案例,揭露非法贷款中介的常见套路,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非法贷款行为一度泛滥。非法贷款中介常以“银行渠道部”、“银行工作人员”等身份为掩护,打着“代办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旗号,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联系消费者,承诺提供“高收益、低风险”、“快速审批”的贷款服务。然而,这些诱人的“服务”背后隐藏着高额费用、虚假承诺及个人信息泄露等多重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多地金融监管局发布的风险提示与典型案例,对非法贷款中介的行骗套路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本报发起的“破暗”系列报道,将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方向,持续揭露金融黑灰产产业链。

非法贷款中介常以“超低利率”、“超长期限”为诱饵,诱骗消费者办理银行贷款。在贷款申请过程中,中介会以“审批困难”为由,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的“定金”或“包装费”。一旦这些费用支付出去,往往难以追回,而中介宣传的贷款条件也大多无法兑现。

例如,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曾通报一起案例,不法中介以“超长期限”为诱饵进行诈骗。L先生通过不法中介申请了100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后因经营不善出现逾期。中介当时承诺贷款期限可达10年,并以贷款申请和发放为由,收取了多项高额费用。但银行调查后发现,该贷款产品本可通过官方渠道自行申请,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也通报了一起不法中介利用“征信瑕疵”实施诈骗的案例。张先生计划购买二手车,因资金紧张,某中介以“银行助贷签约中心”名义联系他,声称可办理低利率、长期限的公积金信用贷。但在提交征信报告后,对方以“征信瑕疵”为由,要求张先生支付“定金”并承诺为其进行“包装”。最终,张先生发现实际贷款利率远高于宣传内容。

北京金融监管局指出,不法贷款中介宣称拥有“银行内部渠道”,能保证“百分百放款”,诱导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高额费用。但消费者往往会因资质不符而被拒贷,不仅损失了中介费用,还未能获得贷款。甚至,若不法中介诱导消费者使用虚假材料申请贷款,消费者还可能因涉嫌骗贷而承担法律责任。

部分非法中介还诱导消费者进行“零首付购房”等高风险财务操作,增加消费者的财务负担。河南金融监管局曾发布案例,消费者王女士被某中介以“零首付购房”为诱饵吸引,最终因无力承担房贷而出现逾期,面临债务纠纷、房产被拍卖等风险。

非法贷款中介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往往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极有可能被用于诈骗、盗刷等其他非法活动。

云南金融监管局特别提醒,近期一些不法贷款中介假冒银行名义,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落入不法贷款中介陷阱可能面临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金融类黑灰产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还加剧了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压力,对金融体系的稳定和诚信构成严重威胁。据《中国金融黑灰产治理研究报告》指出,自2021年起,金融黑灰产快速发展,规模已达百亿级。面对金融黑灰产的猖獗态势,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击行动持续加码。

2025年3月15日,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黑灰产行动,并联合发布了相关规定,为跨部门协作打击金融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