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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解答孕期女职工调岗降薪、未缴社保赔偿、竞业限制等热点问题,强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题:怀孕能否调岗降薪?企业不缴社保要赔偿吗?两部门发布典型案例回应关切

  新华社记者姜琳、罗沙

  孕期女职工能否因怀孕被调岗降薪?未缴社保企业是否需要赔偿?普通工作调换是否受竞业限制?4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解答这些热点问题。

  赵某在科技公司任职期间怀孕,公司未沟通便直接宣布其退出项目组,并以未参与项目为由降低其孕期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需补齐赵某的孕期工资差额。

  两部门强调,孕期女职工如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尊重并保护其劳动权利,不能变相调岗降薪。

  关于社保问题,李某工作期间公司仅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李某自行承担其他社保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损失赔偿。出租车公司未依法为刘某松缴纳社保,导致其遗属抚恤金损失,公司需支付差额赔偿。

  此外,针对竞业限制问题,两部门指出,一些企业滥用竞业限制条款限制劳动者就业权利。李某作为保安,无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可能,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不具有约束力,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公司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