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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正式启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辖内信托机构提供相关登记服务。此举将提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透明度,促进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效解决过去受限于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的问题。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金苹苹 马嘉悦)继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后,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也于近日正式启动,标志着信托行业在财产登记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4月15日,记者获悉,为配合北京市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登)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等相关规定,即日起向北京辖内信托机构提供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相关登记服务。这一举措是在总结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试点通知》详细阐述了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试点要求,明确北京辖内信托机构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立股权信托时,需按照《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办理信托产品相关登记,并在签订信托文件后向信托登记公司申请出具信托财产登记证明文件,随后持相关材料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或公司设立登记。

股权信托作为一种信托业务,涉及委托人将其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并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意愿管理、运用和处分该股权。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则是委托人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后,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或公司设立登记,并对信托财产权利进行公示的行为。

《试点通知》还规定,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办理流程包括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签订信托文件以及办理股权变更或设立登记三个步骤。同时,要求委托人转让的股权应符合股权转让条件,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中信登表示,作为信托业基础设施,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信托财产登记工作,此次配合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是对前期配合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深化与拓展。此举将有助于提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透明度,促进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登记制度是保障信托功能实现的核心机制之一。过去,受限于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不动产信托、股权信托等难以充分发挥其优势。此次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启动,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为信托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