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推养老金融方案,助力农村养老产业升级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旨在加大对银发经济领域的信贷支持,解决农村养老金融供给不足问题,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升级。方案提出多项措施,直击农村养老金融痛点,助力农村养老产业升级。
■孙金霞 李美丽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强调了对银发经济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以精准满足养老产业的融资需求。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城市养老产业增添了动力,更为农村地区破解养老金融供给不足、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升级提供了宝贵的政策机遇。
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城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高达23.81%,超出城市7.99个百分点。然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匮乏、适老化改造滞后、养老产业基础薄弱等问题显著,急需金融资源的注入与支持。
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产业融资面临双重困境:一方面,养老项目回报周期长、抵押物不足,导致金融机构放贷意愿较低;另一方面,农村养老经营主体多为小微机构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财务管理不规范和抗风险能力弱,难以满足传统信贷条件。
此次《方案》提出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引入政府融资担保机制”“支持闲置场所改建养老设施”等措施,直击农村养老金融的痛点。例如,通过“循环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灵活的还款方式,可以缓解农村养老项目前期投入大、现金流紧张的难题;而政府担保机制的引入,则能降低银行对抵押物的依赖,提升对小微主体的信贷包容性。
如何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农村养老发展的实际效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聚焦“农村场景”,创新信贷产品。农村养老需求与城市存在差异,金融机构需开发更具适配性的产品。例如,针对农村互助养老院、村级老年食堂等小微机构,可推出“养老设施改造贷”,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来源的补充;针对闲置农房改建养老民宿项目,可探索“农村产权+养老经营收益”的组合担保模式。部分地区的农商银行已试点“养老贷”,将村集体闲置资产、土地经营权等纳入授信评估范围,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二是盘活“沉睡资源”,激活存量资产。《方案》提出支持利用闲置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这与农村资源禀赋高度契合。许多农村地区拥有闲置校舍、厂房、集体用房等,改造为养老服务中心成本较低。金融机构可联合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信贷”模式,为这类项目提供启动资金。
三是强化“风险共担”,构建可持续机制。农村养老金融的可持续性离不开风险防控。《方案》鼓励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建议各地设立“银发经济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养老项目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同时,可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养老机构责任险、养老项目运营中断险等产品,形成“信贷+保险+担保”的风险缓释链条。
只有构建多方协同的生态体系,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金融机构需深入调研,与村集体、养老运营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地方政府应统筹规划区域养老产业布局,明确重点支持项目;监管部门可对农村养老金融实施差异化考核,激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只有将金融资源与农村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才能托起亿万农村老人的幸福晚年,书写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乡村篇章”。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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