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迎来重新修订,强化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迎来重新修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围绕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要求,旨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新华信托正式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信托行业‘减量提质’成趋势。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迎来重新修订,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现行《办法》制定于2007年,已实施18年,部分条款难以满足当前需求,亟待全面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围绕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要求,调整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明确经营原则、股东责任、公司治理、业务规则、监管要求、风险处置安排等,旨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金乐函数信托分析师廖鹤凯指出,修订内容包括监管升级、资本和股东约束强化、业务规范化、风险防控增强、透明度提升及处罚与问责等方面。
修订后的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业务、资产负债业务和其他业务,展业范围新增代销、投顾业务,并取消与信托公司主业无关联度的或与现行监管政策相冲突的业务。同时,《征求意见稿》对信托公司的公司治理、内控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加强权益保护、股东行为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并确立受托人定位。
此外,《征求意见稿》在高风险信托公司恢复与处置方面也作出具体安排,提升恢复和处置计划的约束力和操作性,强化股东分红和股东红利回拨要求,允许信托公司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明确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参与风险处置的职能和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5月,新华信托正式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信托牌照数量缩减。信托业内人士表示,新华信托或非唯一一家走向破产清算的信托主体,未来‘减量提质’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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