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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等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需求,加大对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以助力提振消费。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消费金融,以助力提振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金融机构需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应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以更好地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同时,通过数字赋能,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此外,还将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支持这些消费供给主体的健康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

就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工作答记者问

  金融监管总局再次强调,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发展消费金融来提振消费。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通知内容详细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的专项行动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出台此通知,旨在通过优化消费金融政策,更好地满足消费领域的金融需求。

  二、金融支持提振消费的总体考虑:金融监管总局从丰富金融产品、便利金融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三方面出发,提出具体措施。包括兼顾供需,对居民消费需求与消费供给主体给予金融支持;适度优惠,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在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支持;合理纾困,对信用良好但暂时困难的借款人提供续贷服务等。

  三、金融支持提振消费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加消费金融供给,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优化消费金融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三是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为暂时困难的借款人提供续贷支持;四是优化消费金融环境,规范消费贷款合同条款,推进消费场景支付便利化。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