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力争形成“双万”格局
AI导读:
深圳发布《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形成万亿级产业基金群和经备案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数量突破1万家(只)的“双万”格局,旨在推动风投创投基金以IPO退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3月11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四部门正式发布《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力争在全市形成“双万”格局——即“万亿级‘20+8’产业基金群”和“经备案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数量突破1万家(只)”,推动风投创投基金以IPO退出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并通过年均15%的增速扩大“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规模,持续赋能“20+8”产业集群发展。
《行动方案》强调,深圳将加快建设香蜜湖、深圳湾、前海湾、光明科学城等四大风投创投集聚区,提供不少于500万平方米的产业空间载体及配套设施,目标建成国内领先的风投创投生态体系,并成为联通港澳、辐射全球的创新资本集聚地。

引领“大胆资本”,激活政府与国企投资效能
《行动方案》着力优化提升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领“大胆资本”发展。一方面,加快壮大“20+8”产业集群基金体系,加速基金投资进度,提高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另一方面,支持国有企业大胆作为,着力当好发展实体经济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鼓励国内外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深圳“20+8”产业集群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开遴选,引导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和产业资本参与子基金。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试行财政专项资金“补投联动”,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同时,首次提出分类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认定要求,对于种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时序进度、资金规模等限制,进一步激发早期投资活力。此外,组建光明科学城母基金,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持,并完善基金绩效考核与容错免责机制,制定差异化考核监督制度,提升投资积极性。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深圳在创业投资领域本就走在全国前列,《行动方案》则实现了全面升级。一直以来,深圳对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都颇具吸引力,该方案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优势。
培育“耐心资本”,引入长期稳定资金支持硬科技
为培育壮大“耐心资本”,《行动方案》积极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资管机构参与创投。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深圳开展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推动区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基金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推动保险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在深圳设立千亿级基金,重点投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以及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同时,引导深圳股份合作公司的富余资金有序进入风投创投领域,形成多元资金协同效应。
与此同时,支持投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发行5-10年中长期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
吸引“国际资本”,深化深港金融合作
深圳充分利用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的平台政策优势,积极吸引 “国际资本”。《行动方案》指出,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机制,拓宽试点投资范围,在总量管理基础上允许灵活自主配置和更换投资项目;支持香港私募股权基金(LPF)直接申请在前海设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组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和系列专业子基金,投资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企业,并支持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共同设立创投基金,发挥人民币投贷基金作用,将河套打造成为面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创投基金集聚地。
此外,风投创投从业的香港居民依法依规享受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部分免征政策,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依法享受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同时,推动深圳大中型银行机构与香港风投创投机构联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并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上市。
彭澎对此表示,深圳应当充分利用前海、河套等平台的优势,特别是在深港合作方面需进一步深化。从资金层面来看,香港拥有丰富的资金来源,可加以引入;从成果转化层面而言,香港高校具备诸多优质成果,有着极大的转化潜力,这些对于借助合作区政策优势吸引国际资本、推动深港风投创投机构联动具有重要意义。
做强“产业资本”,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深圳突出自身产业龙头、上市公司集聚的优势,大力发展“产业资本”。《行动方案》表示,推动产业链主企业、大型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参与上下游协同创新。探索设立面向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联合产业龙头、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一批“链主”基金,推动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
支持市区国有企业结合自身优势,通过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引导上市公司、“20+8”产业链主企业综合运用股份、可转债、现金等各类支付工具,分期支付交易对价、分期配套融资,围绕“20+8”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并购重组,包括跨行业并购和未盈利资产收购等,以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借助资本市场,打通“循环梗阻”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深交所、区域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打通创投行业“循环梗阻”。将符合条件的被投企业纳入后备上市企业库,用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通过锁定期“反向挂钩”等安排,鼓励引导风投创投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并做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畅通外币基金退出渠道。
加快实施“星耀鹏城行动”计划,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上市培育品牌工程。支持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合作渠道,对符合挂牌条件的被投企业进行规范培育。争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落地,形成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体系,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核心功能,引导国有基金份额转让,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风投创投行业协同发展。此外,支持上市公司在深交所试点发行优先股作为并购支付工具,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向投资者分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份。
“深圳在风投创投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其模式具有一定可借鉴性。”不过,彭澎也强调,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所集聚的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群体,具有极强的地域独特性,是其他地区难以复刻的。尽管如此,《行动方案》依然能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范例。
该方案的实施,将极大地推动深圳风投创投行业的发展,助力深圳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打造成为创新资本高度集聚的战略高地,进而为全国风投创投行业的前行贡献宝贵经验。未来,深圳有望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多个维度取得更为卓越的成绩,于全球资本市场中彰显更为强劲的影响力,持续巩固和拓展在风投创投领域的领先优势,为各地提供更多值得学习与参照的发展路径。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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