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文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激发创新活力
AI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旨在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激发创新活力。意见提出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构建全要素孵化服务平台等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2月25日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明确,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意见》提出,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推广线上申请、审批、放款等业务模式,提升贷款便利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纯信用贷款、创业扶持贷款等业务,加大对创业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强化全链条支持保障
在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全链条支持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实施财税支持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降低创业者启动成本、减轻经营负担。同时,跟踪享受资金补贴政策的创业主体运营发展情况,强化政策落实力度。
《意见》明确,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鼓励经办银行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鼓励地方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扩大贴息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优化经办流程,推广线上业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贷款产品,支持创业。
此外,《意见》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提高授信额度,提供差异化支持。同时,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
构建全要素孵化服务平台
在夯实创业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方面,《意见》要求,优化创业孵化服务环境,依托创业孵化载体完善“培训、孵化、服务”模式,推动创业服务资源入驻,构建全要素孵化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推行重点项目跟踪扶持孵化模式,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给予“跟踪陪跑”帮扶,联动创业指导师、创业投资基金等资源,帮助项目转化落地。允许办理市场主体登记3年内的重点群体创业主体免费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
《意见》还要求,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质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加强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打造特色服务项目,完善服务链条,吸引优质资源。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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