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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鼓励十家试点保险公司通过六项业务投资黄金,包括现货实盘合约、延期交收合约等,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优化资产配置,并引导试点保险公司做好风险管理。

新华财经北京2月13日电(分析师王欣蕾)黄金作为热门的避险资产符合保险资金稳健资产配置原则。鼓励保险资金进入黄金市场,实则为保险公司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优化资产配置提供了新机会。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交易目的、交易规模等方面引导试点保险公司做好风险管理。

一、黄金因其价值特性成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

黄金因其稀缺性、价值稳定性、流动性成为热门的避险资产。配置黄金有助于机构投资者跨周期获得稳定收益、对冲经济下行风险。黄金与其他资产在经济周期中的表现不同步,相关性较低,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黄金具有较高保值能力,适合中长期持有,弱化择时交易。

黄金的价值特征符合保险资金稳健资产配置原则,为保险公司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优化资产配置提供了新机会。在长久期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行的背景下,黄金成为保险资金稳健配置的重要方向。一方面符合保险公司为几十年后的保单兑付提前布局,另一方面,有助于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实现更好的期限匹配。

二、新规鼓励十家试点保险公司通过六项业务投资黄金

为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试点主体包括十家保险公司,投资范围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六项业务。

现货实盘合约采用“钱货两讫”的清算方式,确保了黄金交易的公平性和效率。现货延期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制度”清算,适合希望通过延期交易来规避短期市场波动的投资者。上海金集中定价交易形成了全球首个以人民币计价的黄金基准价格。黄金询价机制具有交易灵活性较高、交易成本较高、透明度较低特点。

三、新规从交易目的、交易规模等方面引导试点保险公司做好风险管理

新规引导试点保险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理念,开展黄金投资业务。《通知》规定,试点保险公司应分期分批建仓,避免异常交易行为。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应当以风险管理或资产配置为目的,禁止用于投机套利。黄金询价即期和掉期合约的交易对手应当限于金融机构,并做好授信额度管理。

对于黄金租借业务,《通知》规定,交易对手应当限于金融机构,并合理控制交易对手集中度,单一交易对手租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保险公司持有黄金现货合约的20%。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