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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旨在加强保险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要求保险集团成员公司避免过度依赖特定资产、交易对手等,建立有效的超限额管理机制,加强风险分析,及时采取风险分散措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2023年2月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颁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加强保险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

  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指的是保险集团内部成员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在集团层面进行并表后,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对集团的日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源于特定的资产、交易对手、客户、地域或市场,一旦过度集中,将威胁到保险集团的稳定性。

  根据《指引》的规定,保险集团的成员公司需积极避免对特定资产、交易对手、客户、地域或市场的过度依赖,确保风险分散。同时,各成员公司应深入分析并预判那些易受宏观政策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特定行业可能带来的冲击,从而提前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此外,《指引》还明确指出,对于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原因导致集中度风险超出限额的情况,相关成员公司必须按照既定规定进行报告或审批,并建立起有效的超限额管理机制。该机制要求加强超限额情况的风险分析,及时采取风险分散措施,以确保风险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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