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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允许试点保险公司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黄金投资业务,并严格执行投资比例要求。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2025年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标志着保险资金涉足黄金投资领域的新尝试。《通知》明确指出,此次试点旨在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并实践黄金投资业务,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需严格遵守投资比例限制,确保投资黄金的账面余额总计不超过其上季末总资产的1%。这一规定旨在有效防控风险,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稳健运行。同时,《通知》还详细规定了投资比例的计算方法,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全面、真实地反映其黄金投资情况。其中,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的统计口径为该业务的黄金现货合约市值,而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则以该业务的黄金持仓净敞口为统计依据,且单边存续规模同样不得超过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此外,《通知》还强调,试点保险公司借出的黄金规模也应纳入投资比例管理范畴,以确保整体风险可控。

此举不仅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新的资产配置选项,有助于提升其投资组合的多样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为黄金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保险资金的逐步介入,黄金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将更加多元化,市场深度和流动性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