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与交易商协会联合开展2025年度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化评价
AI导读:
近日中证协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开展2025年度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化评价。评价对象为14家机构,涵盖业务基础、市场成员、监管自律等多方面指标,旨在提升评级质量与行业公信力,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证协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度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化评价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举措旨在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管理,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重要部分,其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此次评价将有力引导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和行业公信力。
评价的目的在于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引导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和行业公信力,助力多层次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此次评价涉及众多关键方面,对债券市场生态改善意义重大。
本次评价对象为评价期内开展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业务的14家信用评级机构。分别为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安泰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考拉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原北京中北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普信用评级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评价的评级机构应按要求提交和披露自评材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加盖公章)。参与打分的市场机构和专家分别将加盖公章(或部门章)和签名的打分表反馈至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评价材料及打分表可使用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报送系统、NAFMII综合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
参与评价的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客观公正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价,并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可能影响市场评价公正性的有关信息,如与评价工作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据悉,本次评价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评级机构展业表现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基准分100分)包括业务基础评价(总60分)、市场成员评价(总30分)和监管自律评价(总10分)三类指标,并设置减分项和加分项。债券市场评级业务的规范发展,离不开这些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
业务基础评价主要反映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质量和业务情况,包括评级质量、机构与人员管理、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评价指标。
市场成员评价是指投资人、专家等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的评价。
监管自律评价是指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自律组织、市场基础设施对信用评级机构合规执业能力等情况的评价。
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价期间履行社会公益责任等情况,在评价总分基础上进行相应加分。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及相关人员在评价期间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组织自律措施等情况,在评分总分基础上进行相应扣减,并实行累积减分,因同一行为被采取相关措施时,按最大扣分值扣减。
中证协以及交易商协会根据市场化评价情况将信用评级机构分为一、二、三、四类,并根据评价得分高低在各类别中进行排序。原则上评价得分前80%的排在第一类或第二类,得分后20%的排在第三类,被责令停业整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行业声誉的排在第四类。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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