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9月26日,央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者类型广泛,同时境外金融相关组织也可提供服务。

  北京商报讯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一举措无疑为债券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范围广泛,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类型丰富多样,涵盖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还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这极大地提升了债券市场的参与度和流动性。

  此外,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也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但相关行为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境外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还需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以确保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