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新用途及政策优化解读
AI导读:
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募集资金用于“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发关注。地方债募资投向日趋丰富,包括回购商品房、解决拖欠账款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新华财经北京6月20日电(王菁)6月20日,2025年北京市第六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显示,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募集资金用于“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相关“新用途”引发业内关注。据披露文件,该券拟发行金额为100亿元,期限10年。

实际上,地方债募资投向日趋丰富,近期回购商品房、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等陆续进入视野。以解决拖欠账款为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5月28日批准的方案显示,全年专项债券用于“清欠”的额度为356亿元。与之类似,湖南省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中,有200亿元额度用于“清欠”。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也明确,部分新增债务限额用于“清欠”。
2024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7方面17项举措,旨在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作用。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业内人士对相关政策优化纷纷点赞,认为这意味着各省在申请专项债时,可更方便因地制宜申报项目,投向将更多元。
彼时,《意见》还提出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并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伟认为,这有利于进一步撬动资金杠杆,放大专项债投资带动作用。(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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