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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二期)第三次续发行工作的通知,涉及债券要素、竞争性招标安排、发行款缴纳及手续费、分销及上市日期等详细信息。

据财政部5月29日消息,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二期)第三次续发行工作的通知。本次续发行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财政部计划第三次续发行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二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要素

(一)品种:本次续发行国债为3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二)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1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三)票面利率:与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为1.88%。

(四)本息兑付:起息日自2025年4月25日,按半年付息,最终偿还本金及最后一次利息日期为2055年4月25日。

二、竞争性招标安排

(一)招标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10:35至11:35。

(二)招标方式:单一价格招标。

(三)发行系统: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

(四)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2元,标位差45个,投标区间根据近5个工作日30年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下浮动10%确定。

三、发行款缴纳及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需在2025年6月9日前缴款至财政部指定账户,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0.06%。

收款信息: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257702—4,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分销及上市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5年6月9日分销,6月11日起合并上市交易。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