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明确开展公司债续发和ABS扩募试点
AI导读:
上交所近日正式明确,将针对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ABS)等重要债务融资工具,开展公司债续发和ABS扩募试点。业内分析指出,公司债续发保证了债券发行的连续性,ABS扩募试点目前仅针对持有型不动产ABS,未来或嫁接公募REITs成熟的扩募机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财联社5月22日讯 增量发行对于提升债券流动性、满足发行人融资需求具有重大意义。上交所近日正式明确,将针对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ABS)等重要债务融资工具,开展公司债续发和ABS扩募试点。
业内分析指出,公司债续发机制确保了债券发行的连续性,使发行过程更加灵活便捷,同时满足了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需求。ABS扩募试点目前仅限于持有型不动产ABS,未来有望引入公募REITs成熟的扩募机制,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续发机制使得债券发行更加灵活便利,续发价格随行就市。5月21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试点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续发行和ABS扩募业务活动,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
根据通知,公司债券续发行是指已在上交所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进行增量发行,并将增量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合并后,存量债券的发行条款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续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信息与存量债券一致。然而,续发行价格将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
债券续发行机制既保持了发行的连续性,又赋予发行灵活性,减轻了债券一次性发行对市场的资金压力和流动性不足问题。续发债券的价格或收益率随行就市,降低了投资者对市场利率风险的担忧。
通知还明确,发行人可使用有效期内的公开发行注册文件或非公开发行无异议函申请发行备案,参与续发行业务。若计划12个月内对同一存量公司债券实施多次续发行,发行人可在首次续发行前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集中审议续发行计划,但应提前落实担保措施变更安排。
ABS扩募试点仅限于持有型不动产ABS,旨在减少重复申请,提高债券发行便利性。未来,随着持有型不动产ABS扩募试点的成功,资产支持证券扩募的基础资产范围有望扩大至类REITs,甚至是CMBS等大类资产。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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