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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规范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满足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增强债券市场流动性。通知涉及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的具体安排,确保所有持有人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新华财经北京5月21日电 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通知,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满足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增强债券市场流动性。上交所就此作出具体安排,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公司债券续发行指的是已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进行增量发行,并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则是对已挂牌的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扩募发行,并合并挂牌,不涉及新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合并上市后,存量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基本维持不变。发行人、计划管理人需确保所有持有人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发行人可利用有效期内的公开发行注册文件或非公开发行无异议函申请发行备案。若无符合规定的文件,则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提交发行上市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申请。

若存量公司债券含有担保条款,发行人需在续发行前妥善安排担保机制变更,保护持有人权益。续发行若导致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发行人需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在备案申请中披露审议结果。

发行人新申报发行上市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且有明确续发行计划的,需在申报环节进行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投资者认购或二级市场交易取得债券,视为同意发行人续发行安排。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