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公告,提出多项举措。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发布通知,明确9条具体内容,推动科创债扩容增量,有望为科创领域引入中长期增量资金。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提出多项重要举措。为落实公告要求,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明确9条具体内容,推动科创债扩容增量。

目前,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累计发行规模已超1.2万亿元,多家证券公司和科创企业正在积极筹备科创债申报和发行,有望近期落地。公告和《通知》从主体范围和募集资金使用两方面推动科创债扩容增量,并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创债,通过贷款、股权、债券等多种途径支持科创领域业务。

此外,《通知》还明确支持优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进一步拓宽股权投资机构的科创资金使用灵活度。多家证券公司正在筹备科创债的申报和发行,同时,证券公司科创债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也在研究中,将渐次落地。

《通知》还提出简化信息披露安排、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支持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更多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适用简明信息披露安排,降低企业信息披露负担,并明确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正在抓紧落实相关部署,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政策有望为科创领域引入中长期增量资金,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上交所将继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深交所将进一步支持更多市场参与主体充分用好科技创新债券功能,北交所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效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