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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县域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总规模10亿元,首期发行1亿元,票面利率2.49%。债券资金将用于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等,旨在破解融资难题,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雨琪)3月31日,“长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第一期)”成功簿记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达1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低至2.49%,开创全国县域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先河。据悉,该债券总规模为10亿元,由中银证券独家主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本次为首期顺利发行。

长兴产投集团,自2020年成立以来,作为湖州市长兴县的地方国有企业,主体评级AA+,由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集团聚焦产业投资与类金融服务,形成多元化业务矩阵,成为长兴区域内产业投资和类金融服务的领军者。

长兴金控集团紧跟政策导向,致力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力培育新兴产业增长点,其发展模式与县域经济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注重立足产业基础,错位发展,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

此次债券发行积极响应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的号召,标志着金融创新驱动县域经济迈入新阶段。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保理款及融资租赁款投放,旨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