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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向券商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就《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征求意见,明确展业条件和展业边界,加强精细化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及风险合规要求,提升债券投顾管理水平。

  债券投顾业务即将迎来新规,加强行业监管。

  3月13日,券商中国记者从券商获悉,3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向券商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就《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简称《规则》)征求意见,要求在3月底之前反馈意见。

  《规则》明确了债券投顾业务的展业条件和展业边界。在展业门槛方面,监管要求券商配备不少于3名2年以上债券投研经验的专职债券投资顾问人员和不少于1名具备2年以上债券投资交易合规经验的专职合规人员,并建立全流程留痕的信息技术管理系统。

明确展业条件

  近日,中证协下发的《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备受市场关注。

  债券市场以专业机构投资者为主,但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投资能力有限,需要寻求投资建议。因此,券商的债券投顾业务受到青睐。据统计,目前约有20家券商常态化开展债券投顾业务,总规模约1万亿元。

  然而,去年债券投顾业务被曝出存在利益输送隐患。为此,监管部门计划建立和完善债券投顾业务管理机制,明确展业边界。

  此次《规则》的最大看点在于首次明确了券商开展债券投顾业务的能力胜任条件,包括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等。

  同时,《规则》提到,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豁免使用第一条的相关条件。

  在展业边界方面,《规则》强调从业人员只有建议权,不能有决策权。

纳入券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规则》对债券投顾业务的各项环节、风险合规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

  具体来看,《规则》加强精细化管理,明确债券投顾人员在宣传推介、协议签署、债券交易询价、提供投资建议等业务环节应遵循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同时,《规则》强化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管理要求,明确界定标准,督促券商树牢防范金融风险的核心目标。

  在风险合规管理方面,《规则》要求券商将债券投顾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为相关业务设置“防火墙”机制。

  此外,《规则》特别加强了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集中度管理、偏离度管理、交易监测和内部检查要求。

  比如在集中度管理方面,券商不得出具投资建议,导致单一投资顾问账户投资于同一债券的金额超过该账户规模的25%。

提升债券投顾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还计划提升债券投顾人员的管理水平。《规则》明确参与债券交易询价的人员需要取得相关资质,加强人员考核管理,增强透明度和市场监督。

  《规则》列举了宣传推介和提供投顾服务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以维持市场秩序,保护客户权益。

  具体包括不得接受客户资金或资产委托、不得利用信息优势影响交易价格等。

  在自律管理方面,中证协可以对券商债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检查。券商及相关从业人员涉嫌违规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中证协将按规定移交证监会处理。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