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万能险监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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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制定科学投资策略,严格把控大类资产投资比例及投资集中度,设定多项具体规定以防止过度集中投资,降低潜在风险。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4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万能险投资行为,提升保险行业风险管理水平。
《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需根据万能险账户特性,制定科学投资策略,严格把控大类资产投资比例及投资集中度,确保风险可控。此举旨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保障保险公司稳健运营。
针对万能险资金运用,《通知》设定了多项具体规定: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股权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总股本20%;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余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实缴份额30%;投资单一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账面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缴规模25%;投资单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25%(信用等级为AAA级除外)。这些规定旨在防止过度集中投资,降低潜在风险。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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