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转公贷款实施办法出炉 条件详解
AI导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商转公贷款实施办法,明确申请条件包括原商业贷款住房性质、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产权人情况、权属证书、抵押登记、唯一住房、逾期记录及缴存时间等。
人民财讯8月20日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其中明确,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除需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还应满足:原商业贷款住房属借款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不含组合贷等),且贷款银行为承办银行,贷款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已放款3年以上;申请人为原借款人及产权人;贷款房屋无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的产权人;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未设立除原商业贷款外的抵押登记,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是产权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原商业贷款前12个月无逾期记录;在本市开户并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0个月及以上。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