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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承销报价新规,禁止主承销商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并细化成本测算和报送要求,旨在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承销报价新规,明确禁止主承销商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并细化成本测算和报送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前期广发银行二级资本债承销商招标低价中标事件,成为本轮整治的重要触发点。新规直指长期困扰市场的低价恶性竞争,尤其是金融债领域的“银(行)证(券)混战”。

  新规明确,主承销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并须定期报送详细的承销成本数据。六项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报价管理制度,合理测算覆盖全流程的承销成本等。

  这一规定将倒逼承销商建立可核查的成本体系,形成行业公认的价格底线,防止亏本承销扰乱市场秩序。在处罚方面,新规设立了畅通的举报渠道,并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置力度。

  “超低价显然无法覆盖人工、风控、合规等执行成本,既可能导致服务质量缩水,也可能埋下合规隐患。”多位投行人士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被业内视作债券承销市场“反内卷”的一次关键行动。

  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出台的触发点,正是近期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的低价中标事件。6月16日,广发银行曾发布公告称,拟通过采购选定最高不超过6家中选供应商,为其提供2025—2026年二级资本债券承销服务。

  7月10日,广发银行公布中标结果,中信证券等六家机构成功中选。其中,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的中选预估服务费仅700元,而广发银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达350亿元。7月11日,交易商协会对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7月21日,交易商协会进一步发文称,发现发行人广发银行涉嫌存在引导价格等情形,协会正进一步查实。协会同时特别强调,下一步,协会将加强对发行人相关行为的规范。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事件调查和制度更新传递出监管层强化行业自律、打击低价竞争的明确信号。新规有助于遏制行业内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有望引导行业竞争回归理性。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早年曾出现某证券公司在公司债投标中报出1万元承销费的情况,当时监管机构随即出手整治。但在金融债领域,这一情况多年未有改观。此次自律组织针对金融债低报价进行严厉整治是个积极信号。不过,由于金融债规模较大,“银证混战”的客观格局仍然存在,整治效果有待观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