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多家银行宣布拟撤销监事会,包括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此举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决策效率。然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如何承接监事会职能,还需在实践中探索完善。专家指出,需谨防履职独立性风险和职能衔接漏洞。

  越来越多的银行宣告监事会将退场。

  5月29日,光大银行宣布拟不再设立监事会。紧接着,民生银行也公告将不再设立监事会。自4月29日以来,已有5家国有大行、招商银行和华夏银行,以及长沙银行、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自2022年起,多家国有行和股份行监事长一职便陆续空缺,这一趋势反映了银行业在治理结构上的重大变革。

  受访专家指出,银行此举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决策效率与治理灵活性。然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如何有效承接监事会的职能,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完善,以确保履职的独立性和避免职能衔接漏洞。

  多家银行官宣拟撤销监事会

  5月30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光大银行也于前一日发布了相关议案,拟撤销监事会,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光大银行原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监事会的撤销意味着其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也将随之调整。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检查法人财物、监督执行机构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为银行取消监事会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4年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自今年4月以来,多家国有银行、股份行及地方银行已宣布拟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这一变革旨在通过单层治理模式提升决策效率与治理灵活性。

  专家指出,传统监事会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监督虚化、职能重叠等问题。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但如何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职能承接仍需探索完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继续保留监事会或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已公告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

  然而,专家指出,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监督董事会自身存在角色冲突。因此,如何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专家还提醒,在过渡期内可能出现监督职责分配不清的情况,需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内控流程予以明确。

  未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监督制衡等工作应继续加强,不能削弱。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贷的金融机构,对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的要求更为严格。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