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多家银行正在积极申请。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带来更多科创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同时促进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产业资本的协同发展。

部分商业银行正积极争取股权投资的“入场券”。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已有数家银行正在积极申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持续推动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容扩围,此举意义重大。随着AIC股权投资试点的不断扩容,更多科创企业和民营企业将迎来海量资金支持,同时,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产业资本协同发展的空间也将更加广阔。

目前,多家全国性银行正在积极申请设立AIC。自2017年设立AIC以来,仅有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了AIC,其业务主要以债转股投资为主。而多位受访的中小银行人士表示,目前尚无相关规划,但也有部分城商行表示希望后续能被纳入试点范围。

一位华东地区城商行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应考虑针对科技金融业务较强、具备相应投资能力的头部城商行,进一步扩大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允许其设立AIC。这反映了银行业对参与股权投资的强烈渴望。

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印发了相关指导意见,鼓励AIC在业务范围内,在上海依法依规试点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自2024年以来,推动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围的进程明显加速。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去年试点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取得积极成效,签约金额已超过3500亿元。今年计划进一步扩大试点区域,并允许更多金融机构参与。

中金公司研究部银行业分析师林英奇认为,头部大行和股份行申请AIC牌照的动机更大,因为这些银行资本实力强、综合化经营需求迫切,可通过AIC整合集团资源,提供投贷联动等综合性服务。此外,部分规模较大的城农商行在地方科创企业服务中具备客户和场景优势,也可能希望通过设立AIC加大对当地的股权投资力度。

然而,一位银行业资深分析人士指出,真正具备股权投资能力的中小银行并不多,因此现阶段试点范围进一步放宽至城农商行的概率不大。

AIC试点扩容的深远意义在于,它将成为银行参与科技金融的“利刃”,有利于银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资金“生态网”。随着AIC股权投资试点的持续扩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产业资本协同发展的广阔空间得以进一步拓展。

多位银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后续更多大行和股份行获批开展相应业务,将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水平,同时稳定银行业整体的净利润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对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和银行轻资本转型具有积极意义。

出于“求稳”“求安全”的天然需求,AIC与生俱来地带有银行“债性”思维。当前,AIC股权投资业务面临三大难题:科创高风险、高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管理挑战;股权投资业务风险权重较高导致的AIC资本补充机制受限;以及AIC的退出困境。业内普遍认为,AIC需要从“投安全”过渡到“投成长”,转变理念和打法,将股权投资作为增强银行服务能力的关键。

林英奇建议,AIC可考虑对科创类股权投资设定更长期限(如5年至7年),并容忍阶段性账面亏损;同时,可与地方政府、担保机构共建风险补偿池,降低科创企业项目风险。针对AIC的退出难题,可探索通过AIC母行客户资源促成并购,或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或私募股权二级市场转让份额。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