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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旨在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月20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印发《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知》标志着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将被允许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进一步拓宽金融服务领域。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具体条款方面,《通知》详细阐述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相关规定。一方面,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将被允许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并可为非中国境内公民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服务。另一方面,开办借记卡业务将采取报告制,而信用卡业务则需经过审批制。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开办借记卡业务的报告流程及材料要求,信用卡业务的开办则需参照《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还就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多家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程序,以及管理行暂无计划开办但其他分行拟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强调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需通过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并特别指出,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制度建设和风险控制,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对于该《通知》的背景,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这是为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其中取消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金融支持,深化内地与港澳的金融合作,提升港澳银行内地分行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