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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消息,北京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税收政策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实施。住房租赁企业可享增值税优惠,征收率降至1.5%;出租住房给规模化企业等可享房产税优惠,税率降至4%。

人民财讯10月16日电,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税收政策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这一住房租赁税收新政明确,以自有住房或者依法取得经营管理权的他人住房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且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同时已按规定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备案或报送开业信息的住房租赁企业,能够按照《公告》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住房租赁企业可按《公告》第一条规定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征收率从5%大幅降至1.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或《公告》所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公告》第二条规定享受房产税税收优惠,税率由12%降至4%,为住房租赁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