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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政策,将公积金做首付范围扩大至二手房。新政允许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多种住房时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并支持老旧电梯改造费用提取。此前多地已实施类似政策,对二手房市场提供显著支持。

  南都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楼市“金九银十”销售旺季,9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出利好政策,将公积金做首付的使用范围从过去的仅限一手房扩大到二手房,这一公积金政策调整(SEO关键词1)为购房者带来更多便利。

  根据这份最新发布的《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购房压力(SEO关键词2)。

  此外,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为其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费用。

  上述通知意味着在广州购买二手房同样可以使用公积金做首付,较此前仅限一手房进一步放宽范围。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本次广州放宽公积金作为二手房首付之前,已有杭州、青岛、福州等市率先开通了这一业务,对二手房市场(SEO关键词3)提供了显著支持。媒体报道的数据显示,今年青岛开通该业务三个月累计为450余户购房家庭直付二手房首付款8835.77万元,带动二手房消费5.75亿元。

  根据广州本次发布的通知,在具体使用公积金时,所有申请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这一政策细节(SEO关键词4)确保了公积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在操作时,申请人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作为自有资金证明,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并开立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办理网点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