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新政:持居住证人才及满3年居民家庭享免税优惠
AI导读:
9月19日,上海市对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持居住证的人才及居住证满3年的居民家庭可享首套房免税、人均60平方米以内二套房免税政策,居住证未满3年的非沪籍购房者实行“先征后退”政策,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9月19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对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房产税政策成为市场焦点。其中提出,对于持居住证的人才及居住证满3年的居民家庭,首套房免税;人均60平方米以内的二套房免税。同时,对于居住证未满3年的非沪籍购房者,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即等到居住证满3年也可以享受退税优惠。业内人士认为,上海此次房产税政策是对此前“沪六条”房地产新政的落实,将更好促进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
此次房产税新政规定,一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上海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是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明确,对于持居住证的人才以及居住证满3年的居民家庭,可享受两项利好政策,即首套房免税、人均60平方米以内的二套房免税。其有三个重要特征,一是免税内容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口径一致,体现了政策宽松的导向;二是设定了人才标准或“居住证满3年”的要求,说明对人才及在上海稳定就业的居民家庭给予购房支持,体现了职住平衡和支持住房消费的导向;三是各类购房需求都得到较好支持,如对于三口之家而言,若置换为18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套住房,是可以免税的,更好支持了改善性住房需求。
严跃进同时表示,此次政策也明确,对于居住证未满3年的非沪籍购房者,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即等到居住证满3年也可以享受退税优惠,所以购房者无需多虑,当前购房后再满足居住证满3年的条件就可以办理退税,这也进一步促进购房需求的释放。
严跃进认为,上海此次房产税政策进一步体现对此前“沪六条”房地产新政的落实,也充分说明对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沪六条”新政以来,上海房地产市场积极向好,包括外环外等市场的交易态势积极活跃,金融税费等系列政策将更好促进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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