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优化房地产政策,购房信贷环境更公平
AI导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通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包括分区优化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以及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9月5日晚间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这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是房地产政策的一大亮点。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三、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这一政策调整,对购房者来说,意味着更公平的信贷环境。
本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此前深圳执行的是“首套利率优惠、二套利率上浮”的差异化机制。目前,深圳首套房贷利率为LPR(5年期3.5%)减45个基点(即3.05%),二套利率为LPR减5个基点(3.45%)。而新政取消了这一区分,银行不再强制将购房套数作为利率定价的核心因素。这一变化,预示着房地产市场信贷政策的重大调整。
数据显示,8月深圳楼市处于相对淡季水平,当月一二手网签总量6326套,环比下降13.5%,同比下降10.0%。其中一手住宅网签2151套,环比下降19.1%,同比下降33.3%;二手住宅网签4175套,环比下降10.3%,同比上涨9.8%。这些数据反映了深圳楼市的当前状况。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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