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新政:购存量房可提公积金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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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房首付款,旨在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市民购房便利性。
人民财讯8月13日电,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购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便民服务新举措。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首付款。购房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按揭贷款购买存量房屋;二是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时,在承办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服务;三是托管银行已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联网合作。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市民购房便利性。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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